关于做好2017/18年国家留学基金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18年国家留学基金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培﹝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师生申报,现结合学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推选原则
该项目的申报对象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高校在职工作人员,而且相对其他出国项目而言,录取率较高。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按照“按需、按强派遣”的原则推选。
二、申报时间
国家留学基金网上和纸质材料申请受理时间为2017年3月6日—3月15日。国外留学院校受理入学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5日。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该项目需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在线申报,并另行向留学院校提交入学申报材料。
申报者请于3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国家留学基金网上申报纸介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请先拟写并在其中一份上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和盖章)以及留学院校入学申报材料分别报送一式三份。
在职教师的申报材料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师资培养科(教务处203室),电子版发送OA至唐冬琳。
研究生的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思想教育科(科技楼402室),电子版发送至17576990@qq.com。
本科生的申报材料报送国际交流处207室,电子版发送至2307945161@qq.com。
教师申报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3260232。
研究生申报联系人及电话:冯老师,3260186。
本科生申报联系人及电话:毛老师,3265023。
附件:1.《关于做好2017/18年国家留学基金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遴选2017/18年国家留学基金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3.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处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