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
第三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紧急通知
学校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第三期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文件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将其他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他申报条件参照桂教人﹝2013﹞9号和通知要求进行遴选。
二、推荐名额和材料要求:
1.我校作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可推荐4名教师参选培养工程项目。请各单位结合学科建设和师资培养实际,积极组织优秀中青年教师申报,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推荐。
2.申报材料请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应份数的纸介材料,其中《汇总表》和《申报表》(第七点签署意见)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证明材料复印件请自行提交人事或科研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
3.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师资培养科(教务处203室),同时发送OA至唐冬琳。
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326023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