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度扩大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范围,满足部分国内高校教师来我校访学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社会效益和美誉度,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自主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照《广西民族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暂行规定》(民大﹝2016﹞82号)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程序、收费管理和日常管理等有关条款执行。
二、接受单位应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指导导师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师德高尚,且正在主持承担有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相当等级的横向项目。
三、今年有意向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院和导师,请于2018年4月23日下午下班前上报《2018年广西民族大学自主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表》(附件1)。计划表(一式一份)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师资培养科(逸夫楼102室),同时通过OA发送电子版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
四、已列入2017年广西民族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和指导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2),请各学院和指导教师核对后重新上报。已列入2018年接受骨干教师和一般项目访问学者的学科和指导教师不再重复申报(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五、学校将依据上报的计划表公布今年自主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计划表每年调整一次。
联系人及电话:谢蓓,3260232。
附件:1.《2018年广西民族大学自主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表》(空表)
2.《2017年广西民族大学自主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目录》
3.《2018年广西民族大学接受教育部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和一般项目访问学者目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