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研究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研室建设 
 质量工程 
 教学名师 
 教学团队 
 教学改革 
 教学成果 
 教学竞赛 
 教学奖励 
当前位置: 首页 · 高教研究 · 教研室建设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民族大学规范化教研室(系)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12月08日 16:00  点击:[]

 

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民族大学规范化教研室(系)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关于认真落实“质量工程”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意见》(民大〔200826号)的精神,为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典型,奖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教研室(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教研室(系)在课程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核心作用,促进教研室(系)建设,规范教研室(系)管理,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届校级规范化教研室(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下设的教研室(系),教研室(系)人数以315人为宜,每位任课教师按最接近研究方向原则,只能参加一个教研室(系),不能跨2个以上(含)教研室(系)。(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对人数的要求)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研室(系)成员热爱教育事业,对自己的工作要有高度责任感;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改革实践,参与各项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教研室(系)内部团结协作,风气良好。

 

(二)师资队伍总体水平较高

 

教师队伍健全、稳定,有教学和学术水平较高的学科(学术)带头人,老、中、青相结合。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师资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知识结构基本科学合理,教师梯队发展趋势好; 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其培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重点,能认真实施,且具有明显效果。能通过配备经验丰富的导师,按照师资培养计划,以指导备课、试讲、组织公开课、相互听课等形式开展“传、帮、带”活动,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尽快提高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水平。

 

(三)教研室(系)组织与管理制度完善

 

1.教研室(系)建制完整,建立包括听课制度、试讲制度、教学检查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学观摩和示范教学制度以及考核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2.教研室(系)负责人责任明确,教学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独立的或相对固定的业务活动场所,定期召开教研室(系)会议,学习教育理论,交流教学经验,研究教学问题以及讨论处理教研室(系)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有认真详细的教研室(系)活动记录。

 

3.制定有健全的教研室(系)工作计划。根据教研室(系)自身建设情况制订长期和短期工作计划。每学期初,教研室(系)应对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及教学改革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学期末,教研室(系)应对一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

 

4.反映本教研室(系)各门课程教学活动、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的各种教学档案文件齐全,保存完备,课程档案建设规范并及时交学院、教务处归档。

 

() 积极参与本科教学工作

 

1.教研室(系)教师均长期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能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严格遵守教学规范,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教研室(系)无教学事故。

 

2.教研室(系)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近五年主持或参加过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精品课程建设或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等项目,发表教改论文数量较多,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教改特色明显,教改成果应用推广面广。

 

3.教研室(系)整体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所出版教材选用优秀率、整体水平高,使用效果好。

 

三、评选办法

 

1.本次规范化教研室(系)的评选名额为20个(评审结果可少于设定名额)。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并注明排序,无符合条件者可以不推荐。

 

2. 规范化教研室(系)建设应与学院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候选对象推荐书和有关支撑材料,经教务处初审后提交专家评审。

 

3.规范化教研室(系)的评选由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材料复核和评审,经校领导审定通过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认定。

 

四、资助奖励办法

 

学校将给荣获规范化教研室(系)称号的教研室(系)颁发牌匾和荣誉证书,并资助经费5000,并在校内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介绍其先进事迹。获奖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该教研室(系)人员晋升职称、职务的重要依据。

 

五、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1.各学院要积极做好评选推荐的宣传发动工作,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动力,进一步推动规范化教研室(系)的建设。

 

2.各学院要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做好推荐工作,使评选出的典型在规范化教研室(系)建设中具有示范作用。

 

3.所有推荐参加规范化教研室(系)评选的材料必须规范齐全。具体清单如下:

 

1)《广西民族大学规范化教研室(系)推荐表》(A4纸打印5份)(见附件1

 

2)《第一届广西民族大学规范化教研室(系)推荐汇总表》(A4纸打印1份)(见附件2

 

3)有关支撑材料请装订成册提交1份(复印件)

 

请各学院于 20131030日前 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包括汇总表和推荐表)发至gxungjs@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贤  陈鹏飞     联系电话:3261845

 

 

附件:(请到教务处网页http://jwc.gxun.edu.cn/下载)

 

1. 广西民族大学规范化教研室(系)推荐表

 

2. 第一届广西民族大学规范化教研室(系)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3 年10 月21

 

 

上一条:民大〔2013〕336号 关于公布第一届规范化教研室(系)建设项目评审结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教研室(系)建设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