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研究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研室建设 
 质量工程 
 教学名师 
 教学团队 
 教学改革 
 教学成果 
 教学竞赛 
 教学奖励 
当前位置: 首页 · 高教研究 · 教学奖励 · 正文

关于填报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励登记表的通知

2016年12月08日 16:52  点击:[]

 

 

关于填报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励登记表的通知

 

 

学校有关单位:

 

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励的填报和审核工作开始启动。本次奖励严格按照《广西民族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民大[2014]259号)进行核算。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按要求认真填写本单位的《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励登记表》(附件2)及《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度教学指导奖励登记表》(附件3)。为保证填报的教学成果准确无误,具体要求如下:

 

1.奖励范围属于《广西民族大学教学奖励办法》中“教学指导奖”的,登记于《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度教学指导奖励登记表》;属于除“教学指导奖”外的其他奖励范围的,登记于《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励登记表》。

 

2.表格中的每一栏内容均要认真准确的填报,填报时需提交成果的原件或复印件。

 

3.表格中涉及到集体项目的奖励,只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填报内容要告之项目成员,做到公开、公正。集体项目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课程建设奖、教学团队建设奖、专业建设奖、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奖、教学指导奖等等。

 

4.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按最高级别填报。

 

5.各单位提交的本单位的《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励登记表》及《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度教学指导奖励登记表》,均需要有主管领导签字以及单位盖章。

 

6.《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励登记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请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室(教务处113室);《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度教学指导奖励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请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115室);两份登记表的电子版请发至gxungjs@163.com

 

7.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429日(星期五)17:00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室。

 

联系人:卫必娴  联系电话:3261845

 

 

(附件请到教务处网页http://jwc.gxun.edu.cn/下载)

 

附件1:民大〔2014259-关于印发《广西民族大学教学奖励办法》的通知

 

附件2: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励登记表

 

附件3:广西民族大学2015年度教学指导奖励登记表

 

 

     

 

                                        教务处

 

                                  201641

 

 

 

 

上一条:关于填报2016年度教学成果奖励的通知
下一条:民大〔2016〕42号-关于印发《广西民族大学教学奖励办法》的通知

关闭